吉林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研究生)是由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的社会奖学金。为做好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研究生)的评审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4号)及设奖方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1、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全校共奖励20人,每人奖励3500元人民币。化学学院可推荐1-2名候选人。

 三、申报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社团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8.2022-2023学年度(2022.09-2023.06)未获得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9.本奖学金同一学历阶段不能重复获得。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1)申报硕士生应于10月22日12:30前使用个人邮箱账号登录“一张表”平台(https://one.jlu.edu.cn),在“研究生评奖评优管理”-“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栏,点击【新增】进行【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信息填报。

(2)【成果信息】栏点击“新增”后输入“学号”,从成果库中选择3篇及以内代表性成果参评。

(3)【综合表现】栏无需录入,学院统一在后台导出。

 2.单位初评。化学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审核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答辩,评选出拟获奖人选。

 4.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校联系人:周翔宇

       办公电话:0431-85167605

      化学学院联系人:赵晓杰

      联系电话:13504470223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