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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6

    2021

    吉林大学关于试行“金种子”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吉林大学青年教师选拔培育质量,创新优秀青年教师选聘工作体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青年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学校在部分条件成熟学院(学科)试行推广“金种子”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金种子”计划)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提高青年教师选聘...
  • 09-16

    2021

    吉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教师以外系列)
    为了准确客观评价学校各类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聘任、晋升、奖惩和确定待遇等提供依据,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一)我校专职教师以外的全民所有制...
  • 09-16

    2021

    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校人字〔2020〕90号校内各单位:按计划选派教师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研修,是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国际化水平,加快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校公派出国留学政策稳定、渠道畅通,留学回国人员在各自的学科领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充分利用国(境)外资源,不断拓宽出国留学渠道,学校继续鼓励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需要,以“单位公派”形式...
  • 09-16

    2021

    吉林大学教职工退休、延聘及返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学校人事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退休、延聘及返聘相关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在编教职工。第二章 退休第三条 教职工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第四条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干部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男工人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第五条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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