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21级、2022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同学,请于9月26日上午10:00前,在金山表单链接中提交本人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合并在同一PDF文件中)。

提交链接:https://f.wps.cn/g/PknJ3VvG

2. 资格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按照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公开答辩环节人选。

进入答辩环节学生名单将于9月26日下午14:00前公布。

3. 现场答辩

学院各年级分别组织现场答辩(每人3-5分钟,需准备PPT),并由评委会进行现场投票,根据最终得票情况提出各年级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

    答辩地点:唐敖庆楼 A308会议室

    答辩时间:9月27日(周三)

    2021级:18:00-19:00

    2022级:19:00-20:00

4. 公示名单

学院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提请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并上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在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中,广大师生如对评选工作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人:李宝乐 王家辉

联系电话:0431-85168435

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 

 化学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