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助力高校人才培养,长春新区在我校设立吉林大学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励人数:30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
二、奖励范围及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化学学院可推荐推荐1名候选人。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积极参加实习实践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园文化、体育锻炼活动,身心素质优良;
7.已被认定为我校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
8.生活俭朴,无高档消费或不当行为。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截止到12月1日上午10:00)
(1)提交纸质版《吉林大学研究生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交到唐楼A205;
(2)使用个人邮箱账号登录“一张表”平台(https://one.jlu.edu.cn),在“研究生评奖评优管理”-“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栏,点击【新增】进行【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信息填报。
其中【成果信息】栏点击“新增”后输入“学号”,从成果库中选择不多于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参评;【综合表现】栏无需录入,学院统一在后台导出。
(3)报名研究生扫描二维码加入“2025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申报群”。
2.单位初评。化学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推荐候选人需登录研究生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3.学校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聘请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审核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并公示。

学校联系人:董墨 电话:0431-85167671
学院联系人:赵晓杰 电话:0431-85168583
化学学院研办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