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实验室管理处2022年3月1日“”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22年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将组织开展2022年实验技术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实验技术成果申报范围包括:实验仪器设备和装置的研制及应用;实验仪器设备功能的开发(包括应用软件)和技术升级;实验技术、实验方法和分析测试方法的创新;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室管理研究等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具有重要贡献及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成果。

教学改革项目、科研项目或开发的未用于实验教学的技术产品不得申报;凡已获得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系统性项目原则上不得分项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实用性。经两年以上的实际应用,在应用过程中运转正常、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目前仍然在实际工作中继续发挥良好作用。

(2)先进性。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研究或实验仪器设备功能利用与开发(包括软件开发)、技术改造和分析测试方法等方面有所创新,具备技术先进性。

(3)科学性。对实验技术理论和方法研究、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改革、仪器设备研制与功能开发及技术改造等方面,具有科学理论指导、先进理念引导、技术方法先进、设计见解独到的特点,并能够起到指导和示范的作用。

(4)创新性。体现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或研究方法创新等。

2.成果参加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等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3)申报者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成果负责人,且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每项成果的参加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不含成果负责人),且每项申报成果人员构成中,实验技术人员(含实验技师)所占比例不能少于50%。

三、申报限额

评选实行限额推荐办法。各相关单位推荐时按顺序排列,如无特殊情况,多推不予受理。

本科生人数不超过1500人(含1500人)的中层单位,最多推荐2项;本科生人数超过1500人的中层单位,最多推荐3项;各公共教学中心可单独推荐,最多推荐3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可单独推荐,最多推荐1项。

四、申报材料及流程

1.申请实验技术成果奖的集体或个人向学院位提出申报,填写《吉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个人直接向学校申报不予受理。

2.由学院负责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并经院级组织审核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表》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反映成果的总结、鉴定、测试报告或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等辅助材料,备齐后合装成册(需提供相应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五份)。

3.上报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报表》封面单独打印一份及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纸袋的两面。

4.上述材料交由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文稿发至电子邮箱gexh@jlu.edu.cn,以姓名命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日,过期不予受理。

六、奖励等级

实验技术成果奖设一、二等奖。

七、其它

申报材料将在学院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人:葛晓慧

联系电话:851689753

化学学院 

2022年3月1日

附件:1.吉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励办法

    2.吉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

 1.吉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励办法.doc

 2.吉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