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含理化所)2020级、2021级、2022级全体非在职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3号)的要求(附件1),为做好 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二)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可参加2022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奖励范围及名额

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0%;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40%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为10000/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为8000/人。

评定名额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核拨指标(附件2)分配到化学学院各二级学科。各二级学科名额按导师所在专业招生人数为基数计算下拨。跨二级学科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当前指导教师所在专业参评,调整参评专业的需经双方系主任批准,并在评选前由参评专业系主任报学院备案。(硕士名单见附件4)。

三、评审原则

(一)化学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认真组建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落实评审委员会构成,制定《吉林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具体要求);

(三)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四)化学学院各二级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议工作小组在评定工作中要在评定工作中要健全分类多维的评价体系,将德育方面的表现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同等条件下,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四、评审流程和要求

(一)研究生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在申请“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硕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博士研究生待学校信息汇总后统一申报,按照二级学科相关通知及要求参评

(二)经化学学院各二级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议工作小组推荐,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最终获奖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获奖候选人将《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见附件5)纸版材料交到北区科技楼103或者唐楼A201。评审工作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程序,在档案材料审核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学校将进行通报并收回名额,且不得补报;

(三)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202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