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6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7号),现将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级、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此次评奖是对过去一年的总结和奖励,所以不能以2023级博士身份申报)。

二、评选条件

化学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评选,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评审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评选条件请参见《吉林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

(2)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

2.优秀研究生

(1)评选条件请参见《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优秀研究生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

(2)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

3.优秀研究生干部

(1)评选条件请参见《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申报人请于10月13日8:00前使用个人邮箱账号登录“一张表”平台(https://one.jlu.edu.cn),在“研究生评奖评优管理”-“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栏,点击【新增(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研、优干申报)】进行信息填报,申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无需选择等级,依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自动定级;成果信息栏点击“新增”后输入“姓名或者学号”,然后从已审核通过的成果库中选择不超过3篇代表作参评;活动信息点击“新增”后输入“姓名或者学号”,然后从已审核通过的活动中选择上一学年参与的活动。

本次奖学金参评成果和所选活动日期应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范围内。

2、化学学院根据申报名单及综合得分排序进行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后,获奖候选人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申报,学院进行审核。

3、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

四、工作要求

1、2023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2021级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

2、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学院联系人:赵晓杰老师

联系电话:13504470223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