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奖助学金的育人作用,激励学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根据《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结合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度天行健励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年共奖励14其中:

天行健自强自立学生标兵6人,每人奖励4000元;

天行健自强自立学生标兵提名奖8人,每人奖励2000元。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生活俭朴、乐观向上,在同学中具有较高评价,为2023年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3.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

4.学习成绩优异,2022-2023学年曾获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或二等奖学金。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化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天行健自强自立学生标兵)》(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提交1500字个人事迹总结;

2.电子版申请表个人事迹总结及佐证材料请按以上顺序保存在同一PDF文件中并于423日(下周二)中午1200之前在指定链接内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提交链接:https://f.wps.cn/g/GO4U60Dd/

四、评选程序

1. 学生申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 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报学生资格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3. 学院评审。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通过材料评审方式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相关评审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4.公示名单。拟获奖学生名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院将予以相应奖励。


评选过程中,广大师生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人:王家辉

联系电话:0431-85168435  15142968417(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wangjiahui@jlu.edu.cn

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419

 化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天行健励学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