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研究生导师: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本次工作启用新的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申请与审核,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合理、择优选拔、竞争上岗”的原则,强化对申请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的考核,坚持学术评价与育人评价综合评价,坚持多元考核和综合评价有机结合,坚持持续赋能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自主权,建设一支高水平导师队伍。

二、申请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教师方面

1.申请对象范围。凡拟于2025年招收研究生的教师(包括兼职)均须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方可在所申请专业招收研究生。对于年均在校时间不足6个月的短期聘用教师,在满足审核条件的前提下,应配备合作导师,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2.年龄要求。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须满足“退休前按基础学制能够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年龄规定,具体退休年龄根据《吉林大学教职工退休、延聘及返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延聘规定的申请教师,可按相关规定做出调整。

从2025年起,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基础学制为4年,计划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且正在承担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申请教师出生年月应为1964年9月1日以后;计划招收直博生且正在承担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申请教师出生年月应为1965年9月1日以后

3.业绩条件。申请教师达到学术业绩审核条件或育人成效审核条件的,可通过招生资格审核。

(1)学术业绩审核条件。具体条件参考《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办法》(附件1)、《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附件2、附件3)。本次资格审查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为整合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博士招生名额分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等工作,所有论文、专利、软著、奖励类成果均需录入学校“一张表”中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师生信息综合库”(https://one.jlu.edu.cn/),之前已录入并通过学院审核的成果无需再次录入。教师的科研项目按考核时间节点后台直接导入,无需老师操作。系统将依据2023版资格审查条件及博士名额分配办法,自动计算学术业绩积分,并用于后续研究生相关学术评价工作中。因此,请全体研究生导师(包括符合免审条件的导师)督促学生尽快在“化学学院研究生师生信息综合库”中录入成果,并按时完成成果审核,以免影响后续资格审查、招生名额分配以及研究生评奖等工作。

(2)育人成效审核条件。具体条件参考《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附件2、附件3),申请人需提交佐证材料

4.申请免审条件。化学学院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业绩条件免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唐匡学者”领军教授A类及以上岗位人才。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方面

1.从严把关审核条件。化学学院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审核条件,认真审核申请教师填报的信息,严格把控年龄和通过人数,从严把关审核标准。

2.从严控制通过人数。通过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人数与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的比例严格不超过1:1;通过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人数与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的比例可适度放宽,但不超过1.5:1。2025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人数以2024年度招生指标数为参考。

3.依规暂停招生资格。对于在2025年度受到暂停招生处理和在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中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不通过其招生资格审核。

三、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及导师成果录入(2024516日至520日);学院审核(521日至528日)

成果录入在“一张表”中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师生信息综合库”(https://one.jlu.edu.cn/),之前已录入并通过学院审核的成果无需再次录入。本次学术业绩考核的时间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范围内的项目经费已经导入完毕,导师在“学术业绩审查”栏处可查看是否达到相应的学术业绩条件。

2.个人填报申请(2024年5月16日-5月22日)

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须使用本人邮箱账号、密码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yjs.jlu.edu.cn)填报相关信息,外网登录需使用VPN。操作详见“附件4: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导师”。须完成1.基本信息——2.申请意愿——7.确认提交。

基本信息,首页下方有“是否免审”选项,并选择免审原因

申请意愿。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类别共分四类:学术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化学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硕士按化学一级学科招生、培养和授予学位,招生专业选择“化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招生专业选择“材料与化工”。未提交申请的类别视为放弃

成果和项目无需在此系统录入,学术业绩是否达到审核条件可参见“一张表”——“化学学院研究生师生信息综合库”——“学术业绩审查情况”。

最后务必完成7.确认提交。

3.培养单位审核(2024年5月30日-6月16日)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24年6月20日-7月1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申请人招生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投票表决。通过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必须在所通过专业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

5.思想政治素质审核(2024年7月2日-7月8日)

化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分委会审核通过的教师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审核。

6.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名单公示(2024年7月9日-7月11日)

化学学院在学院网站对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7.名单公示

学位办公室在校内办公网站上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对培养单位评审有异议者,请实名向学位办公室反映。

8.名单公布

学位办公室公布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申请教师名单。

联系人:成巍 85168438   姜惠惠(一张表中文章、项目相关)85168436


 附件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办法》.pdf

 附件2: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2023版)(学博、学硕、专硕).pdf

 附件3:化学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2023版).pdf

 附件4:吉林大学导师招生资格使用手册-导师申请.doc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