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硕士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我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根据《吉林大学落实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工作方案》(校研院字〔2023〕31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24年度吉林大学“国优计划”研究生遴选工作。具体遴选工作办法如下:

一、培养目标

学校建立健全以培育优秀中小学教师为目标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机制,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二、遴选范围及限额

学校每年根据基础教育行业和区域人才需求,结合我校与基础教育联系紧密的理工类优势学科,确定“国优计划”研究生遴选的招生专业和遴选限额。

本年度遴选范围:试点单位招生专业的2024级(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吉林大学2024年“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招生专业和遴选限额》见附件2。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和推荐

申报“国优计划”专项的学生应有意愿从事国家中小学教师职业。申请者填写《吉林大学“国优计划”研究生遴选申请表》(一式三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3),导师同意推荐并签字后,于9月14日前提交至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唐敖庆楼A201)成老师处,进行申请报名。

(二)遴选考核

1.化学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者准许参加遴选考核。

2.化学学院成立“国优计划”研究生遴选考核小组,以面试形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重点对申请者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及从教潜质进行考察。考核的过程性材料(录音录像、题卷、成绩单等)须建档备查,由培养单位负责保管,保存期三年。

3.化学学院按照“优中选优,严格规范”的原则,按遴选限额进行选拔,确定“国优计划”研究生遴选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数据报送

10月初,研究生院复核后,确定我校“国优计划”研究生遴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

四、有关要求

1 “国优计划”专项工作,成立以院长或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国优计划”工作专家组,专项负责本单位“国优计划”招生遴选和联合培养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开展政策解读,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政策和各项权利、义务及责任。

2.“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国家、学校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有关师生须遵守《吉林大学落实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

学院联系人:成 巍 85168438

学校联系人:高  杉 85168206 王天娇 85166857


附件1-吉林大学落实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工作方案.docx 

附件2-吉林大学2024年“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招生专业和遴选限额.xlsx 

附件3-吉林大学“国优计划”研究生遴选申请表.doc 

附件4-吉林大学“国优计划”研究生遴选汇总表 (1).xlsx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