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吉林大学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吉林大学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一)申请对象
我院2021、2022、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且为学校2024-2025学年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是我校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且生活简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保留入学资格的;
(2)参评学年休学或保留学籍累计超过6个月的;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三)名额分配
各年级具体名额分配参见《化学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吉林大学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见附件1)。
(四)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其中,重点经济关注对象与一等助学金相对应,一般经济关注对象与二、三等助学金相对应。
(五)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3日(下周一)下午16:30之前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2.资格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学生资格及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学院评审
各年级成立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材料评审方式,民主投票产生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
4.公示上报
学院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统一上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吉林大学助学金
(一)申请对象
我院2021、2022、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且为学校2024-2025学年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原则上应为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残学生或家庭无收入来源者且生活俭朴;
(三)名额分配
各年级具体名额分配参见《化学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吉林大学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见附件1)。
(四)资助标准
每人3000元。
(五)同一学年内,获得吉林大学助学金者,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其他社会奖助学金。
(六)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3日(下周一)下午16:30之前将“吉林大学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2.资格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学生资格及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学院评审
各年级成立本科生“吉林大学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材料评审方式,民主投票产生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
4.公示上报
学院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统一上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在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吉林大学助学金”初评工作中,广大师生如对评选工作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王家辉
联系电话:15142968417(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wangjiahui@jlu.edu.cn
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化学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吉林大学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xlsx
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吉林大学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pdf
附件5: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吉林大学助学金”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