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8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9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2024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
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2024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
依据吉林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化学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评审办法,具体如下: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评选细则请参见《吉林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2024修订)》(附件1);
(2)评选比例: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生分别计算。
2.优秀研究生
(1)评选细则请参见《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优秀研究生评审工作实施细则(2024修订)》(附件2);
(2)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0%,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生分别计算。
3.优秀研究生干部
(1)评选细则请参见《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实施细则(2024修订)》(附件3);
(2)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8%。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申报人请于10月13日前使用个人邮箱账号登录“一张表”平台(https://one.jlu.edu.cn),在“研究生评奖评优管理”-“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栏,点击【新增】进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信息填报,申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无需选择等级,依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自动定级;成果信息栏点击“新增”后输入“学号”,然后从已审核通过的成果库中选择不超过3篇代表作参评;综合表现—活动信息点击“新增”后输入“姓名或学号”,然后从已审核通过的活动中选择上一学年参与的活动。
本次奖学金参评成果和综合表现活动应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范围内。
2、化学学院根据申报人总得分排序进行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后,获奖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或荣誉称号管理)—奖学金申请(或荣誉称号申请)等相关奖项申请栏进行申报,学院进行审核。
3、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1、2024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2022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报,请勿使用博士学号。
2、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16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学院联系人:赵晓杰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8583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