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参与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提名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68436

附件: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公示(一)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