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奖助学金的育人作用,激励学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服务社会、报效祖国,学院设立张静筠-宋天平校友奖学金。根据《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结合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度张静筠-宋天平校友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金额

化学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二年级(2023级)学生,每年共奖励5人,每人奖励5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勤奋刻苦学习,2023-2024学年,综合排名在排名小组前20%20%

1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定时排名分组:化学类含强基、唐敖庆班;

2各位同学务必准确填写排名分组、排名分组总人数及本人综合排名,填写错误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取消参评资格;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6.同一评选年度内,院级社会奖学金不兼得。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化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张静筠-宋天平校友奖学金)》(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电子版申请表签字完成的扫描件相关佐证材料汇总在同一PDF文件中,于530日(本周五)中午12:00之前在指定链接内提交。

提交链接:https://f.wps.cn/g/36Nr2xjW/

3.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请同步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唐敖庆楼A207室)。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报学生资格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核同学申请材料进行线下公示

3.学院评审。学院组建专项工作小组,采取现场答辩形式进行评选,并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相关评审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4.公示名单。拟获奖学生名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院将予以相应奖励。


评选过程中,广大师生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人:王家辉

联系电话:0431-85168435 15142968417(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wangjiahui@jlu.edu.cn

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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