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奖助学金的育人作用,激励学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服务社会、报效祖国,学院设立“张静筠-宋天平校友奖学金”。根据《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结合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度“张静筠-宋天平校友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金额
化学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二年级(2023级)学生,每年共奖励5人,每人奖励5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勤奋刻苦学习,2023-2024学年,综合排名在排名小组前20%(含20%);
(1)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定时排名分组:化学类(含强基)、唐敖庆班;
(2)各位同学务必准确填写排名分组、排名分组总人数及本人综合排名,填写错误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取消参评资格;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6.同一评选年度内,院级社会奖学金不兼得。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化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张静筠-宋天平校友奖学金)》(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电子版申请表(签字完成的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汇总在同一PDF文件中,于5月30日(本周五)中午12:00之前在指定链接内提交。
提交链接:https://f.wps.cn/g/36Nr2xjW/
3.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请同步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唐敖庆楼A207室)。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报学生资格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核同学申请材料进行线下公示。
3.学院评审。学院组建专项工作小组,采取现场答辩形式进行评选,并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相关评审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4.公示名单。拟获奖学生名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院将予以相应奖励。
评选过程中,广大师生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王家辉
联系电话:0431-85168435 15142968417(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wangjiahui@jlu.edu.cn
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