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我校设立吉林大学研究生“中国一汽红旗励学基金”。为做好评审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5〕299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励18名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每人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8人,每人奖励2万元。
二、评选范围
基础学制内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级不限。
化学学院可推荐2名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到学校参评。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
4.具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发表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以下学生:
①工程硕博士项目学生;②参与中国一汽科研项目学生;③有中国一汽实习经历学生;④已签约中国一汽或有意向签约学生。
6.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且获奖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截止到5月29日14:00)
(1)提交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的纸质版《吉林大学研究生“中国一汽红旗励学基金”申报审批表》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交到唐楼A205;
(2)使用个人邮箱账号登录“一张表”平台(https://one.jlu.edu.cn),在“研究生评奖评优管理”-“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栏,点击【新增】进行【中国一汽红旗励学基金】信息填报。其中【成果信息】栏点击“新增”后输入“学号”,从成果库中选择学历期间不多于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参评;【综合表现】学院统一在后台导出。
(3)报名研究生扫描二维码加入“中国一汽红旗励学基金”申报群。
2.单位初评。化学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推荐候选人需登录研究生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3.学校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聘请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审核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并公示。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431-85167359
学院联系人:赵老师
办公电话:0431-85168583
化学学院研办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