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1年下半年(12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答辩系统”内“学位办相关”中“论文答辩”部分已经开通,成绩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可登陆系统申请答辩(成绩问题,请于8月30日下周一联系于老师),关于博士预答辩另行通知。

2.凡下半年(12月)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9月4日前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出生年月必须和身份证件一致)。硕士生核对基本信息和提出答辩申请后学院进行审核;博士生核对基本信息并等待学院审核通过后,博士学位申请者提交查重合格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学院审核论文后,博士生可提出答辩申请。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填写的所有信息特别是个人成果、发表国内、外文章数目等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完整,否则不能通过答辩审核。(只需填写吉林大学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和除导师外第一作者的成果)。

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校学位字[2020]21号)要求,如博士学位申请者答辩前已达到基本要求(附件十一),通过资格审查后可提出答辩申请。对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其创新性水平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也可以提交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审核意见分为:(1)创新性水平达到要求,同意申请答辩。(2)创新性水平未达到要求,不同意申请答辩。学院将对同意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必须以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审核,同意答辩申请的,论文评审份数增加至5份。超期培养的博士研究生,论文评审份数为5份。

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博士学位申请者,需在《化学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六)后,另加《化学学院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博士学位答辩申请表》(附件十二),于9月4日前交研办于老师处。

4.未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凡需缴纳超期培养费的学位申请者(博士超过6年),请在9月4日前将填好的“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五)电子版发送到邮箱myu@jlu.edu.cn,经财务处统一处理后,申请答辩人员登录财务缴费平台(网址:cwsf.jl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于提交答辩申请前一日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5.我校学位论文保密等级一般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五级。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的管理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三)执行。涉及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保密级别为内部。该类论文应于9月9日前在系统内提交内部论文申请(并告知于老师),经由系统打印出申请表(一式四份),按要求经相关部门或人员签署意见后,交化学学院研办。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涉密申请。

涉密论文相关要求见校内通知8月27日研究生院发布的 :关于2021年下半年(12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6.化学学院对上半年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到9月24日

9月9日前,化学学院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和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论文不能送审。化学学院将检测后生成的报告单直接反馈给论文的指导教师,并在指导教师对检测内容及结果进行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每名毕业生需提交完整内容的学位论文(方便下载和上传请将图片删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emdep@jlu.edu.cn,每人仅检测一次。提交的电子版论文要求以“化学学院_学号_学生姓名_导师姓名”命名。

化学学院检测要求:整体检测结果重复率在30%以上者不予安排答辩,在10%以下者为合格,检测结果在10%-30%之间的修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绪论单章不超过30%,实验单章不超过10%,9月9日以后学院将不再受理本学期答辩申请。

 

 

博士生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9月3日前,申请人将《化学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六)及发表文章首页或文章正式接收函制成1个pdf(申请表中每项成果后需附成果链接,可直接点击打开的链接),发送到邮箱myu@jlu.edu.cn。文章首页或接收函等材料需体现文章发表或接收日期、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的信息并标注,纸质版材料于9月3日前交到研办A201(纸质版材料导师签字应为手写签字)。

 

2)9月9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myu@jlu.edu.cn,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和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测,提交的电子版论文要求以“化学学院_学号_学生姓名_导师姓名”命名,由于系统繁忙,请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检测。

 

3)论文检测后自行修改。导师收到报告单请回复邮件“已经知晓**同学论文检测结果,同意进行论文送审”,方可进行送审。生成的报告单前5页打印后,首页由导师签字,9月13日前上交研办。

 

硕士生资格审查需交材料:

1)9月3日前,申请人将《化学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十)及发表文章首页或文章正式接收函制成1个pdf(申请表中每项成果后需附成果链接,可直接点击打开的链接),发送到邮箱1429763117@qq.com。文章首页或接收函等材料需体现文章发表或接收日期、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的信息纸质版材料于9月3日前交到研办A201(导师签字应为手写签字)。

 

2)硕士研究生请在9月13日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邮箱1429763117@qq.com,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和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测。提交的电子版论文要求以“化学学院_学号_学生姓名_导师姓名”命名。

 

3)论文检测后自行修改。导师收到报告单请回复邮件“已经知晓**同学论文检测结果,同意进行论文送审”,方可进行送审。生成的报告单前5页打印后,由导师签字,9月17日前上交研办。

 

6.申请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1)所有博士学位申请者于9月13日前完成预答辩(详见预答辩通知)并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学院陆续审核上传论文是否符合盲审格式,已审核的论文不能更改,论文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工作(3份/5份)。9月15日以后上传系统会关闭,无法提交论文。

博士学位申请者上传的博士学位论文格式需符合“双盲”评审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通过答辩资格审查。

2)硕士学位申请者在9月10日前系统中提出答辩申请,提出答辩申请后,系统自动确定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的名单。该名单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网页实时查询。

抽到校盲审的硕士生最迟于9月20日16:00前将抽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交到研办姜老师处。不能按期上交论文者,将被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学院按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随机抽取进行“双盲”评审,盲审名单将于9月24日前在学院主页公布,抽到院盲审的学生最迟于9月29日前将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评审费350元,交给姜老师,不能按期上交论文者,将被取消本次答辩资格。论文发送到邮箱1429763117@qq.com。

 

7.“双盲”评审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

请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见附件二)撰写和装璜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部分按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作规则》(2015年最新版)(附件3-5)执行。

“双盲”评审论文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4)《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见附件七)与博士学位论文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且在首页。

5)不要出现学号、详细的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8.论文评审及答辩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相关要求详见“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附件一)

硕士除院盲评审送审一本论文外,还需自行送审一本论文,包含材料:a、论文,b、论文评审费(300元/本),c、论文评议书(个人系统中学位材料处打印),未抽到院盲审的硕士,自行送审2本论文(校内、校外各一本),送审时间可在9月29日之后,约一个月的时间返回。

 

9.评审意见返回后答辩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为确保答辩前评审意见能够全部返回,建议博士、硕士答辩时间安排在11月18日—12月3日,化学学院博士、硕士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3日

 

为方便通知和联系2021年下半年(12月)答辩博士、硕士请加微信群

博士毕业答辩事宜联系人:于老师

硕士毕业答辩事宜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8438

 

化学学院研办

2021年8月27日

 

 

 

  附件一-十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