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返回后答辩工作安排
1、盲审评议书已返回的同学请到院办领取(名单另见学院主页通知), 没领取答辩材料袋的请领取。返回的评阅意见有B或C的,处理办法见附件一《吉 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暂行实施办法》,学院集中处理,具体事宜咨询成 老师。
2、论文评议书全部返回后,请填写《吉林大学博士学位审批表》(见附件二), 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chengw422@163.com 。携带5份论文评议书及《吉林大学 博士学位审批表》纸版,到院办成老师处录入评审及答辩信息。
3、信息录入后,进入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学历博士答辩申请审批表”,16K纸一 式两份,到成老师处审核盖章,并领取表决票和答辩记录纸,进行答辩,答辩在12 月12日之前必须完成。
4、答辩结束立即上交答辩材料袋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电子版),这在12月12号之 前必须完成。请按照答辩材料袋上面的相关要求打印材料。有效表决票应以鱼鳞 状粘贴在16K纸上(16 K纸横放,表决票横放,如报账从左到右依次粘贴成一排)。无效表决票应返回院办。
5、答辩委员会决议电子版录入系统后,在成老师处打印学位审查一览表,与中文 摘要装订一起(一览表在上,摘要在下),复印15份,到院办装入信封中,在封 皮上标注姓名和专业。
6、同时上交4本精装本博士论文,上交的纸本学位论文中,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 师应在《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数据库>投稿声明》上签名。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 他项目均应填好。
7、答辩结束后向学校图书馆及学位办各提交一份电子版论文,并上传照片,提交 办法及要求见附件三,不按时上传会影响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发放。(个别同学在 学信网上无照片,一种是没有进行信息采集,需补照;一种是信息有误,需到院办找到照片,到研究生培养处更正信息,之后将照片返回院办。个人进行采集的,照片在自己手中,将照片交给成老师。)
8、打印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同时上交学生证。
9、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时间另行通知,会及时在学院主 页发通知。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