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我院窦传冬教授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4月4日—4月8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申报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反映。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梁龙琪 姜惠惠

联系电话:0431-85168436

电子邮件:chemky@jlu.edu.cn

 2023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奖申报公示表.pdf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