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26〕147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26〕148号)的有关要求,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25-2026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

学生综合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组成。

综合成绩Z=课程加权平均成绩A(百分制)×85%(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权系数)+综合素质测评成绩B(百分制)×1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权系数)+净加减分C,-1≤C≤1,maxZ=101。

1.“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和成绩统计按照教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自评、互评、组评、师评四部分成绩组成。综合素质测评时可参照《吉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参考指标》进行评分。

自评为学生自我评价。

互评是学院按照班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分组,组内成员之间互相评价。

组评是学院按照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组评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人),小组成员通过召开评议会对本班级(或专业)的学生进行评价。

师评是辅导员对所带学生进行评价。

3.“净加减分”是对学生学年内各类奖惩情况进行加分和减分,加分和减分最大值为1分。净加减分指标按照《化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净加减分指标》执行。

二、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0日-9月23日

(1)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净加减分政策,根据学校下达的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结合各年级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名额,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化学学院2025-2026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

(2)各年级辅导员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测评”模块,完成互评分组设置、组评小组组长指定、排名分组设置等工作。

(3)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净加减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9月24日-9月28日

(1)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模块,撰写个人鉴定,进行互评、自评。

(2)组评成绩由组评小组组长在小组成员监督下录入系统,师评成绩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录入系统。

(3)各年级组织学生核对2025-2026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4)各年级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净加减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认定。

3.9月29日-9月30日

各年级辅导员统一录入学生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净加减分,并核定生成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

4.10月1日-10月8日

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奖助优申请”模块,自主申报各类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项。本阶段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8日晚23点59分,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5.10月9日-10月16日

(1)学院组建专项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核,通过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工作,确定拟获各单项奖学金、校级及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由各年级辅导员同步在系统中提交。

(2)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提出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名单;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日常表现和师生意见,研究并提出拟获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在系统中录入。

(3)所有拟获奖学生名单经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副书记通过系统向学校统一提交,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晚23点59分。

三、相关说明

1.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事宜,由校团委参照相关办法组织实施;公寓管理与服务学生委员会学生干部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事宜,由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参照相关办法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学费催缴相关工作要求,欠缴2025-2026学年学费的学生,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学金、评优参评资格。

在本年度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过程中,广大师生如有异议,可及时向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

联 系 人:赵岩  李宝乐  褚思铭  贾茹雪

联系电话:0431-85168435

电子邮箱:jiarx@jlu.edu.cn

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