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5〕293号),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5-2026学年,学校共分配至我院24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根据各年级经济关注对象人数占三个年级经济关注对象总人数的比重,各年级具体名额分配为:

2023级:7人

2024级:11人

2025级:6人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为我校2026-2027学年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且生活俭朴。

(二)学习年限要求

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三)其他条件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年度奖学金。

三、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同学,请于10月10日(本周六)中午14:00前,在金山表单链接中提交申请。

链接:https://f.wps.cn/g/WlZhDVTk/

(二)资格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三)学院评选

学院根据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即学年奖学金评定中的综合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组成)排名,择优确定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

(四)名单公示

学院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提请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上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在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工作中,广大师生如对评选工作有异议,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贾茹雪

联系电话:13364652987(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jrx@jlu.edu.cn

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