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度“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及奖励办法》(校发〔2018〕620号)(附件1)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院2026年度“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初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自强自立、直面逆境、不畏艰辛、乐观向上,且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一般应为学校经济关注对象。
5.刻苦学习,曾经获得三等奖学金以上学业奖励,或在其他方面成绩显著,为国家、社会、学校争得荣誉。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同学,请于11月6日下午15:00前,将纸质版《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推荐表》(附件2)及个人详细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不少于2000字)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唐敖庆楼A207室)。
(二)资格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三)学院评审
学院成立“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审工作小组,以材料评审的方式,民主投票产生“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初评结果。
(四)结果公示
学院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在学院2026年度“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初评工作中,广大师生如对评选工作有异议,请具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李宝乐
联系电话:13610946838(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libaole@jlu.edu.cn
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