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郄亚琴等99名2021年计划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85168441

联系邮箱:chemdb@jlu.edu.cn

附: 2021年计划发展对象(教职工补充).xlsx

   2021年计划发展对象一览表(研究生补充).xlsx

   2021年计划发展对象一览表(本科生补充).xlsx

      

 

 

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