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21年上半年对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杨晓航、刘峰4-5月份已发表的成果,进行为期3天公示,公示地点在唐敖庆楼A201办公室,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5月20日下班前,联系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于老师,电话0431-85168438,邮箱myu@jl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