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研究生导师: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合理、择优选拔、竞争上岗”的原则。化学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中,对申请招收研究生的教师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岗位履职、育人成效、学术造诣等方面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严格按照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导师招生资格。
二、工作要求
1.申请对象。凡拟招收研究生的教师(包括兼职)均须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方可在所申请专业招收研究生。对于年均在校时间不足6个月的短期聘用教师,实行联合指导的方式,在满足审核条件的前提下,应配备合作导师并填写合作导师备案表,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2.申请免审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唐匡学者”领军教授A类及以上岗位人才。
(2)五年连续通过招生资格审核且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未出现C和D的申请教师。
(3)达到育人成效审核条件(申请人需提交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参见2023版审查条件)。
3.不予受理的申请范围。对于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论文抽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记分满12分等原因在2023年受到暂停招生处罚的教师和在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中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申请招生资格。
三、审查办法及条件
化学学科于2018年制定了招生资格审查办法(以下简称“2018版审查条件”,附件1),对导师的遴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优化相关流程,整合博士生招生名额分配工作,在学校整体改革原则的指导下,经意见征集、化学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化学学科制定了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2023版)(以下简称“2023版审查条件”,附件2)。2023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同时采用2018版和2023版审查条件,满足任意版本审查条件的教师均可获得2023年度招生资格审查。2024年及以后的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将只采用2023版审查条件,请各位老师知悉。
本次审查默认采用2023版审查条件。未达到2023版审查条件、但达到2018版审查条件的教师,请发送邮件告知(邮箱:chengwei422@jlu.edu.cn,联系人:成巍)。
本次招生资格审查工作所考核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整合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博士招生名额分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等工作,所有论文、专利、软著、奖励类成果均需录入学校“一张表”中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师生信息综合库”(https://one.jlu.edu.cn/),之前已录入并通过学院审核的成果无需再次录入。教师的科研项目将按考核时间节点从后台直接导入,无需老师操作。系统将依据2023版资格审查条件及博士名额分配办法,自动计算学术业绩积分,并用于后续研究生相关学术评价工作中。因此,除采用2023版资格审查条件的教师外,达到免审条件和采用2018版审查条件的教师也需在一张表中录入成果。
四、年龄要求
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须在退休前按规定学制能够完整培养完一届研究生,正在承担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应为196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根据《吉林大学教职工退休、延聘及返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延聘条件和招收直博生、两年制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年龄要求按相关规定做对应调整。
五、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22年5月5日至5月10日)
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须使用本人账号、密码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外网登录需使用VPN)提交申请:在基本信息页填写是否免审并选择免审依据,在申请招生的类别处点击“申请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类别共分三类,学术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未提交申请的类别视为放弃。成果和项目无需在此系统录入。首次参加资格审查的导师还需填报相关个人信息。
2. 成果录入与审核(2022年5月11日至5月22日)
学院成果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请导师的学生登录学校“一张表”中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师生信息综合库”(https://one.jlu.edu.cn/)录入自己相关的论文、专利、软著、奖励类成果,并准确录入全部化学学院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学号、工号,提交后由导师进行审核。没有学生参与的成果可由导师自行录入并审核。之前已录入并通过学院审核的成果无需再此录入。本次学术业绩考核的时间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范围外的成果师生可自愿录入,不会影响本次资格审查结果。
3.材料公示(202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
4.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22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5.思想政治素质审核(2022年5月29日至5月31日)
6.名单公示
学位办公室对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对学科评审有异议者,请实名向学位办公室反映。
7.名单公布
学位办公室公布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名单。
六、注意事项
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来校工作且达到所属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条件的教师,可提出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经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和党政联席会议政审通过,可补充通过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各公示环节由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组织。
学校联系人:都硕 13614471298(微信同步) dushuo19891202@jlu.edu.cn
学院联系人:成巍 chengwei422@jlu.edu.cn
姜惠惠(成果、项目相关事宜)jhh@jlu.edu.cn
附件1: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学术业绩条件(旧版).pdf
附件2: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2023版).pdf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