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通知和《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推免工作实际, 制定《化学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化学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pdf
化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