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科各位研究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双一流”高校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吉林大学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银慈善基金会共同设立吉林大学研究生“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按照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项目的通知》和《吉林大学研究生“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工字[2022]6号)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年设奖总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奖励我校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地球科学五个学科(专业)基础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优秀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1人,共奖励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二、参评名额推荐

  化学学院推荐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1名。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申请。

  2.化学学院初评,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审核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答辩,评选出拟获奖人选。

  4.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

  1.同一学历阶段,研究生不能重复获得吉林大学研究生“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同一学年内,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2.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且获奖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3. 申报人提交如下材料并扫码入群,2022年10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chemdep@jlu.edu.cn,邮件及附件请体现“中银+姓名”

(1)电子版《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

(2)电子版《申报“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2)相关佐证材料合成一个PDF申报材料文件。




学院联系人:赵晓杰

联系电话:13504470223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