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6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7号),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级、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此次评奖是对过去一年的总结和奖励,所以不能以2022级博士身份申报)。
二、评选条件
化学学院(含理化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评选,成立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评审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评选条件请参见《吉林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
(2)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
2.优秀研究生
(1)评选条件请参见《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优秀研究生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
(2)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
3.优秀研究生干部
(1)评选条件请参见《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目前由于封校,无法收取纸版申请材料,请申报人按照以下几步进行网上申报。
1、申报人10月18日12:00前使用吉大邮箱登录“吉林大学智慧校园”中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师生信息综合库”(https://one.jlu.edu.cn/),在【综合表现】栏点击【活动参与】和【学术交流】中【+新增】按键,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作证材料后提交,学院统一审核并赋分(综合评分办法见附件1)。
2、申报人10月18日12:00前使用吉大邮箱登录“吉林大学智慧校园”中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师生信息综合库”(https://one.jlu.edu.cn/)录入已发表论文、专利、软著类成果,成果可以按Online日期或见刊日期填写,由第一作者及导师商讨并认定年份,成果日期认定后不可变更,提交后请联系导师由进行审核,然后学院统一审核并赋分。本次奖学金的参评论文日期应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范围内。学院统一将成果导出后择优选择3篇代表作统一赋分(综合评分办法见附件1),有特殊选择的可单独申请;
3、申报人10月18日12:00前在各个年级群小程序选择填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院统一汇总申报名单,统一处理成绩问题;
4、根据申报名单及赋分排序进行评选,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获奖候选人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申报(见附件4操作手册),学院进行审核。
5、2022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
6、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4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成果说明:在A类权威期刊发表的非综述类研究论文,如有多位共同第一作者,自然署名排序前3位的共同第一作者每位可按1篇B类权威期刊论文计算,自然署名排序前3位以外的共同第一作者不予认定;在B类权威期刊发表的非综述类研究论文,如有多位共同第一作者,自然署名排序前2位的共同第一作者每位可按1篇中科院二区期刊论文计算,自然署名排序前2位以外的共同第一作者不予认定;发表在其他期刊的成果仅以自然署名顺序的第一位为准。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在出国期间取得的成果,或在权威期刊发表的非综述类研究论文,吉林大学可不为第一署名单位,但应为署名单位之一。
学院联系人:赵晓杰老师
联系电话:13504470223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