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含理化所)2023届毕业生(6月毕业):
根据《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110号)及《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细则》的规定,现将吉林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2023年6月毕业)。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7.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8.没有其他经学校、学院认定不符合参与评审的情况。
(二)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生优先:
1.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者优先;
2.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申请人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如发表化学学院认可的权威期刊论文等);
4.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四、评选办法及申报程序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工作由“化学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受“化学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定监督委员会”监督。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提交申报材料,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候选人名额在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化学学院、理化所名额分别计算)。
申报研究生于5月8日前使用个人邮箱账号登录“一张表”平台https://one.jlu.edu.cn,在“研究生评奖评优管理”-“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栏,点击“新增”进行信息填报及佐证材料上传,其中成果信息只需要输入“姓名或者学号”,然后在已审核通过的成果库中选择3篇代表作参评。同时扫码入“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报群”。成果库中未录入的成果需及时录入-导师审核-科研办姜老师审核。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其他
1、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2、已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如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