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研究生:
根据国家医保局,教育部办公厅和长春市医保局的相关通知要求,2024年长春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缴费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全体研究生医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属地
1.普通学生。
参保学生需拥有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学籍,吉林省范围内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应统一在学籍地参保。如学生特殊申请不在就读学校参加学生医保,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按照参保地政策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2.困难学生
在籍学生为经省内各地县 (市、区)级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员的,可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直接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如选择在居住地或学籍地参保,按普通居民 (或学生)身份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其参保资助、直接医疗救助等应到身份认定地医保部门申请享受。
若参保学生为省外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员,可选择在认定地参保,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如选择在学籍地 (吉林省内) 参保,全额缴纳年度个人医保费后,可享受吉林省普通居民 (学生) 医保待遇。
二、研究生参保范围
1.有意愿参加2024年度长春市大学生医保的2023级新生。
2.无论是否参加过2023年度长春市大学生医保,现有意愿参加2024年度长春市大学生医保的老生。
以上研究生均可自愿选择参加长春市2024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缴费标准、预缴期和待遇衔接
1.缴费标准。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含10元长护险)。
2.预缴期。2024年在校大学生医保费用集中预缴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预缴期内按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享受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度的医保待遇。对2024年1月1日至9月30日补缴2024年医保费的参保人员,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可缴纳2024年医保费用)。
3.待遇衔接。未缴纳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的老生和2023级新生,2023年12月31日之前不享受2023年度长春市大学生医保待遇。集中预缴期内按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享受2024年一个自然年度的医保待遇。
四、缴费渠道、注意事项和缴费登记
1.缴费渠道
学校推荐使用微信小程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缴纳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指南》。
2.注意事项
(1)缴费时请务必做好个人信息、险种、缴费金额、缴费年度等确认。其中征收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某某税务局”,社保经办机构为“长春市市本级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征收子目为“大学生”,费款所属期起止为“2024-01至2024-12”,实缴金额总计为390元(含10元长护险)。
如缴费过程中出现与上述信息不符的情况,请暂停缴费,并在工作日8:30-16:00拨打电话咨询。
(2)信息录入。学校已将2023级新生信息(部分已缴纳吉林省其他地区居民医保费的新生除外)及以往参加过长春市医保的老生信息录入长春市医保系统。生源地为吉林省的2023级新生,如已经在户籍所在地缴纳2024年度家庭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费,现有意愿参加长春市大学生医保的,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到当地医保部门申请退费,并到当地税务部门删除缴费记录后,拨打电话0431-85166338说明上述情况,完成参保信息录入后,才能缴纳长春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
(3)在校老生如2023年度参加了家庭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现准备参加2024年度长春市大学生医保,需到2023年医保所在地医保部门办理停保后,拨打电话0431-85166338说明上述情况,完成参保信息录入后,才能缴纳长春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医保卡
目前,医保卡分为电子医保凭证和实体医保卡。长春市大学生医保使用的实体医保卡是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该卡涵盖医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等。
研究生缴纳医保费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在日常使用中,一般情况下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即可;个人可根据需求自助申请实体医保卡,办理周期30-60个工作日;紧急情况下也可办理临时医保卡。
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与应用,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卡的申请、临时医保卡的办理等问题,请参读附件2《吉林大学研究生医疗保险手册》(2023年修订版)
六、学生缴费流程
1.根据《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指南》与《吉林大学研究生医疗保险手册》指引进行缴费(推荐用微信缴费,微信缴费可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2.所有在籍研究生填写年级群内“2024年度研究生大学生医保缴费情况统计”,不参加2024年度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新生或不续费的老生,需签“个人声明”(附件3),手写签名后拍照上传至小程序;已缴费的新生或老生,待缴费完成2-3天后,在微信小程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中开具“缴费证明”,保存“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图片,上传至小程序。
七、大学生医保相关问题办事机构及联系方式
1.大学生医保工作相关问题解读,请下载阅读附件2《吉林大学研究生医疗保险手册》(2023年修订版本)。
2.大学生医保事务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吉林大学研究生医保事务
咨询电话:0431-85166338
办公地址: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师生办事大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窗口
(2)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医保事务咨询电话:0431-12393
医保报销待遇咨询电话:0431-81110061
社保卡咨询电话:0431-12333
医保局办公地址:南关区金宇大路与人民大街交叉口吉商大厦。
了解更多长春市学生医保相关事宜请关注微信“长春医保经办”公众号--便民服务。
(3)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431-85168583
办公地址:唐敖庆楼A205
研究生医保工作涉及到每位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研究生严肃对待。
特此通知。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