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吉林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研究生)评选工作的安排,依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4号)及设奖方要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1、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全校共奖励14人,每人奖励5000元人民币。化学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

 三、申报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社团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8.2023-2024学年度(2023.09 - 至今)未获得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9.本奖学金同一学历阶段不能重复获得。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截止到4月7日中午11:00)

(1)提交《吉林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研究生)申报审批表》(word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以“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姓名”命名发至邮箱zhaoxj@jlu.edu.cn;

(2)使用个人邮箱账号登录“一张表”平台(https://one.jlu.edu.cn),在“研究生评奖评优管理”-“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栏,点击【新增】进行【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信息填报。

其中【成果信息】栏点击“新增”后输入“学号”,从成果库中选择不多于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参评;【综合表现】栏无需录入,学院统一在后台导出。如需补录可点击【研究生综合表现】-【参与活动】-【新增】进行填报。

  2.单位初评。化学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4.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校联系人:周翔宇老师电话:85167605

  学院联系人:赵晓杰老师电话:85168583



                                            化学学院研办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