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实验室安全都是科研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范,是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保障,更是实现学术积累和原始创新的根本保障。依据《国务院 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中第十二条:“研究生应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导师要主动讲授学术规范,引导学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学行为”的相关要求,以及学校2020年10月0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管理的通知》(校研院字〔2020〕50号)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18392750&channelId=179577及有关文件,为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推进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化学学院以研究生导师课题组为单位,建立学术规范及实验室安全培训档案。


相关表格填写说明:

1、在读研究生每人均需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二份,上交学院、课题组档案内和《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书》(份,上交学院、课题组档案内注:2020级以前研究生,因已上交学院一份,所以仅签一份责任书保留在课题组档案内即可);

2、课题组在组会时,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对其指导的研究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和学术规范指导、实验室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填写《学术规范会议记录》(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和《实验室安全培训会议记录》(每个月不少于一次);

3、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投寄或申报前均应通过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填写《学术成果登记表》。研究生在学期间未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不得用于评奖、评优、申报各类项目和学位论文成果要求等。

    4、本档案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活页装订,请导师妥善保管,在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查时,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进行检查,作为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化学学院课题组学术规范及实验安全培训档案.pdf




2020年11月26日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