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为全面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总体情况,有针对地开展助学帮扶工作,现开展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
档案转入我校的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可填写《吉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一)(特殊群体要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经济关注对象申报。(注:因研究生的奖助政策与本科生有所不同,即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全员享受国家助学金,而本科生的助学金只向困难同学发放。所以,对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的帮扶,只体现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的发放等方面。)具体认定事宜如下:
一、经济关注对象分类
1.一般关注对象:凡是提交《吉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研究生,经培养单位审核后,都可列入一般关注对象。
2.重点关注对象:重点关注对象:本人提交《吉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都可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其他经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家庭确实有特殊困难的研究生也可酌情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请拟申报的同学于8月26日至8月31日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逾期申报窗口关闭),在“经济关注对象”模块中进行在线申请,并于9月1日将以下相关材料交至唐楼A201李老师处。
1.《吉林大学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登记表》,学生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2.《吉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一);
3.残疾学生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残疾家庭子女需提供父(母)残疾证复印件;
5.城市低保户及农村特困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供扶贫手册(明白卡)复印件或扶贫系统的网络截屏。
7.孤儿、特困供养学生及烈士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往年没有申报的高年级研究生,因家庭出现变故,需进行申报或更改关注等级的,可本次随新生一并申报。
特此通知。
吉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研究生).doc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