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研究生同学:
根据校学生资助中心通知,2019-2020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会于2019年11月3日(本周日)进行。现就研究生参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办理校园地贷款的研究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黑色中性笔,入场后要在指定的区域就座,并认真听讲,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便会后填写材料(现场不收取材料)。
二、现场办公会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贷款同学可自行选择参加其中任一场次现场会。
三、贷款学生请在11月8日前将所需材料按次序排好装袋,交至唐楼A201。贷款材料如下: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姓名、专业、电话、邮箱。(份数: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身份证过期不能办理新贷)
2.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份数:一份,本人签名,并要把银行卡号誊写在复印照片下方;可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研究生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复印照片页及内容页)
4.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纸质版《吉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研究生)》(份数:一份,可自行下载附件三);
5.贷款申请书(份数:一份 稿纸,手写 800字以上,签名按手印)
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份数:一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须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份数:二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须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见附件);
8.借据(份数:按剩余学制 现场发放,每页的名字上要按手印)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份数:二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须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见附件);
10.还款告知函(份数:二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须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
材料中凡是涉及到签名的必须在名字上按手印(右手食指)。材料不允许有涂改痕迹,对“借据”的要求尤其严格。现场发放的材料除“借据”外都可以下载打印,“借据”不合格的同学在上交材料时可在研究生工作部领取。
四、请拟办理贷款的同学填写《2019-2020学年研究生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附件)电子版于11月8日前发送至chemdep@jlu.edu.cn(注:邮件名称“姓名+学号+助学贷款”)。电子版信息表须完整填写,注意核对,禁止出现银行卡或身份证号码后三位出现“000”现象。
五、本次参会的研究生除了2019级新生外,还包括拟贷款的基础学制内高年级学生。
六、已办理本年度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校园地新贷工作。
特此通知。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一: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时间地点.xls
附件二:2019-2020学年研究生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三:吉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研究生).doc
附件四: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五: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docx
附件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docx
附件七:还款告知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