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毕业研究生同学:

   《关于2019届毕业研究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http://chem.jlu.edu.cn/info/1088/7372.htm), 材料交送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12月20日,其他时间不接受申报材料。如有学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可暂由委托人保管,待材料集中收取时由委托人交送。材料交送地点为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52室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校学生资助中心)。有关代偿政策的咨询,请联系学工部姜老师,电话:85168012。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吉林大学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批表 .doc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doc

 就业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