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8级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招生办公室相关通知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校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已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发放对象:2018级档案已调入我校并复查合格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非应届生有过工作经历的同学请于9月6日前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停止发放证明”等证明材料交至唐楼A201,否则不予发放助学金。
发放额度: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9400元(其中学校补贴每生每年44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