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党员同学;
根据《吉林大学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就2019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二、转移要求。①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②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③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迁出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吉林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经基层党组织审批同意,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后,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党组字〔2015〕44号)要求进行管理,党组织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出国出境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
三、登记核实。请各位毕业生党员同学填写(附件3)《化学学院2019届毕业生党员转出信息登记表》并于6月13日11点前发给所在支部的党支部书记。
四、转移流程。①吉林省范围内转接(含吉林大学校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网上转接,无需打印介绍信。②吉林省范围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仍然使用吉林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系统打印介绍信,介绍信将于领取学位证书时发放。
附件3.化学学院2019届毕业生党员转出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doc 附件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申请表.doc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