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评议书返回后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士院盲评议书、校盲评议书已返回。
若评审意见中有“B”,则学位申请者应对评审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由指导教师审定是否同意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若指导教师同意学位申请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指导教师签字后的审定意见与学位申请者的书面答复一并交由所在培养单位备案留存2年;若指导教师不同意学位申请者进行论文答辩,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书面答复及审定意见表格见附件二,答辩前3个工作日上交研办于濛老师处。
若评审意见中有 “C”,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若学位申请者及其指导教师对评审意见有异议,可提出申辩理由,以书面形式报送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召开会议进行审定,若审定通过,应形成书面报告,经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聘请两位专家进行“双盲”评审。若两位专家的评审意见均为“A”,学位申请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两份论文评议书全部返回后,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吉林大学硕士学位审批表》(见附件三)。
2.携带2份论文评议书及《审批表》纸版,到研究生办公室录入评审及答辩信息,先将《审批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emdep@jlu.edu.cn。
三、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信息录入后,进入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用A4纸打印“硕士学位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其中第1页(需导师先签字)和第5页到院办审核盖章,同时领取表决票和答辩记录纸,进行答辩,答辩在6月5日之前必须完成。
四、答辩后需提交材料:
1.答辩结束后立即上交答辩委员会决议电子版(电子版word,不用签字,可发送至邮箱chemdep@jlu.edu.cn),文件以“硕士+学号+姓名”命名。
2.按照答辩材料袋上的相关要求打印材料并按序排列,答辩材料袋要在6月6日之前完成并上交,同时上交学生证。有效表决票应以鱼鳞状用胶水(不可用双面胶)粘贴在A4纸上(A4纸横放,表决票横放,如报账从左到右依次粘贴成一排,每张票的右侧露出1-2厘米即可,不会粘的可到院办再粘),无效表决票应返回院办。
五、6月7日前上交2本简装硕士论文,上交的纸本学位论文中,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数据库>投稿声明》上手写签名,签名不可复印,不可盖签字章。送交的硕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写完整。 原则上指导教师处只能填写一位导师,否则不予接收论文,特殊情况请本人咨询于濛老师。
六、答辩结束后及时向学校图书馆(图书馆主页)及学位办(个人管理系统)各提交一份电子版论文,并上传上传信息采集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四,不按时上传会影响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发放。(个别同学在学信网上无照片,一种是没有进行信息采集,需补照;一种是没有确认或信息有误,可以在网上找回照片,如确实信息有误需联系学信网等相关部门。个人进行采集的,照片在自己手中,将照片交给于老师。)
七、6月30日前打印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离校通知单财务处章不用盖,其他三个部门盖完,交回学院。
八、领取毕业证、学位证(6月30日前),派遣证,档案、户口等,时间待学校通知,请同学们关注学院主页。
附件一:吉林大学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书面答复及审定意见(评议书B答复用).xlsx
附件三:吉林大学硕士学位审批表.doc
附件四: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doc
附件五:《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doc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