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党员同学: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组通字〔201767号)和《吉林大学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就做好全校2018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毕业生同学认真学习《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指南》(附件1),了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1.转移要求。

①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②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③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迁出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吉林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经基层党组织审批同意,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后,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

2.登记核实。

请各位毕业生党员同学认真填写《研究生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3并于6月12日下班前发送邮件至chemdep@jlu.edu.cn

3. 介绍信的领取

学院党委将根据《研究生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登记表》内容填写各位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doc 附件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申请表.doc 附件3:2018届研究生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xlsx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