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促进校风及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特设立“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人数
奖励10名。
二、基本条件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非在职应届毕业研究生(延期答辩者除外)。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 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5、在学期间二年制研究生曾获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一次,三年制研究生曾获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各二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
三、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进行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后向学校推荐。
2、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答辩研究生进行评选,现场公布答辩结果。
4、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诉或举报。
5、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5000元。
六、时间安排
4月27日至5月2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版相关材料交到唐敖庆楼A201,电子版发送到chemdep@jlu.deu.cn。
学院进行综合评比后将向学校推荐1人。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