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宿舍分配的管理办法与《吉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学院将对南苑七公寓、八公寓、九公寓(原经信A公寓、经信B公寓、经信C公寓)住宿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南苑七公寓:所有博士同学统一迁往南苑五(A)公寓。在学校公寓管理与服务业中心的房源信息统计后,学院将对南苑五(A)公寓合寝信息进行汇总,届时会有自由组合的机会。具体请关注近期学院通知。

南苑八公寓:

1、2016级博士研究生,统一迁往南苑五(A)公寓。在学校公寓管理与服务业中心的房源信息统计后,学院将对南苑五(A)公寓合寝信息进行汇总,届时会有自由组合的机会。具体请关注近期学院通知。

2、2016级博士研究生迁出后,学院将对南苑八公寓有空余床位的寝室进行整合。南苑八公寓为四人寝,合并寝室将首先依照自由组合的原则,有自由组合意愿的同学需在6月13日前将附件登记表发送至985320318@qq.com(登记全部四人的信息),并将附件纸质版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方视为有效。未登记的同学的寝室将随机分配。

南苑九公寓:

1、所有2015级获得博士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统一迁往南苑五(A)公寓。在学校公寓管理与服务业中心的房源信息统计后,学院将对南苑五(A)公寓合寝信息进行汇总,届时会有自由组合的机会。具体请关注近期学院通知。

2、获得博士入学资格的同学迁出后,学院将对南苑九公寓有空余床位的寝室进行整合。南苑九公寓为四人寝,合并寝室将首先依照自由组合的原则,有自由组合意愿的同学需在6月13日前将附件登记表发送至985320318@qq.com(登记全部四人的信息),并将附件纸质版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方视为有效。未登记的同学的寝室将随机分配。

寝室搬迁工作将于7月初开始。此次调整之后,如发现无特殊原因,私自调换宿舍的同学将按照《化学学院研究生寝室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取消下一学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特此说明,请大家互相转告!

联系人 时彦鹏 qq号:985320318

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