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及残疾研究生的总体情况,有针对地开展助学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进行认定
档案转入我校的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经济关注对象申报。因研究生的奖助政策与本科生有所不同,即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全员享受国家助学金,而本科生的助学金只向列入经济关注对象的同学发放。所以,对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的帮扶,只体现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的发放等方面。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的申请及认定程序如下:
(一)经济关注对象分类
1.一般关注对象:凡是能提供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的研究生,可列入一般关注对象。
2.重点关注对象:能提供家庭困难证明材料,且本人系单亲、孤儿、伤残中的一种,或家庭系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中的一类,可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吉林大学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登记表》,学生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2.经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3.残疾学生需提供残疾证;
4.城市低保户及农村特困户需提供相关材料;
5.孤儿或单亲家庭的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纸质版材料9月4日上午10点-11点,报送唐敖庆楼A201研究生办公室,到以上材料PDF电子版,压缩后9月4日上午11点前发送到772231244@qq.com。文件名为学号+姓名,由学院统一上报。
(三)工作程序
1.学生申报
拟申报学生于8月26日至8月31日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逾期申报窗口关闭),在“经济关注对象”模块中进行在线申请,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有关材料。
2.培养单位审核
学院于9月3日至9月4日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经济关注对象”模块中对申报学生信息进行审核上报学校。
3.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研究生工作部将结合学生申报、培养单位实际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经济关注对象名单。
二、统计2017级残疾研究生情况
残疾研究生情况的统计与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同时开展,残疾研究生需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残疾学生信息登记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纸质版材料9月4日上午10点-11点,报送唐敖庆楼A201研究生办公室,到以上材料PDF电子版,压缩后9月4日上午11点前发送到772231244@qq.com。文件名为学号+姓名,由学院统一上报。
其它年级研究生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有所变化,可在本次统计调查工作中选择申请或退出经济关注对象的操作。以前未填表、漏报的残疾研究生可一并纳入本次统计工作中。
特此通知。
化学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