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研究生:
为确保2014级研究生住宿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吉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条例(研究生住宿部分补充规定)》,现对化学学院2014年延期答辩且仍需在校住宿的研究生,以及2011级委托培养和定向博士研究生(四年制)的住宿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并请于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数据进行汇总,结合楼内住宿情况统一合并寝室,并将住宿分配结果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收取住宿费用。逾期未报者按退寝处理,学校将收回其床位。
具体要求如下:
1、请详细填写“2014年吉林大学延期答辩学生住宿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一),电子版于2014年6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chemdep@jlu.edu.cn 。并于6月13日当天到办公室签字确认(理化楼A201)。
2、请相关同学认真阅读本通知,并相互转告,避免造成遗漏。
3、对于本次集体申报遗漏并需要补报的延期住宿学生,填写“吉林大学延期答辩学生住宿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于7月15日前依据程序办理相应手续,逾期未办理按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将收回其床位。
4、根据《吉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条例》,禁止个人以任何名义将床位转租转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反者给予处罚。
化学学院
201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