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设岗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研究生参与“助研”、“助教”和“助管”工作(以下简称“三助”)是培育研究生综合素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加强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和岗位津贴发放,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2]1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设岗单位及研究生导师认真组织研究生进行“三助”岗位考核工作。现将今年研究生“三助”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参加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或导师安排的“助研、助教、助管(包括研究生秘书助理)”的20122013级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及步骤

1 “助教”、“助管”岗位的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助教”岗位考核工作主要听取设岗课程主讲教师和听课学生的意见;“助管”岗位由设岗部门从出勤率、工作态度和能力、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等方面给予评定。

2、“助研”岗位的考核由导师或课题组负责。“助研”岗位考核由导师或课题组根据研究生科研工作态度、成果产出情况和工作量等给予评定。

3、请相关研究生下载并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工作考核表》(附件123)。

“助教”、“助管”考核表(附件23,一式两份),请直接交给成老师;

“助研”考核表(附件1,一式一份),自行交在门口桌子上,并在汇总名单上标记,同一课题组请汇总给一个负责人,于74日当天8:30——16:00送到理化楼A201

4、考核采取用人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设岗单位考核和获聘研究生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评奖评优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设岗单位、导师可停止对其继续聘用。

三、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设岗单位必须认真核实相关人员信息,杜绝出现虚报冒领现象。一经查实,将影响其本单位7月份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的发放。

2、设岗单位不按规定自行调换 “助教”、“助管”人员,经审核发现后,研究生管理处将对其当事人的岗位津贴不予调整,并追缴其多发放部分的岗位津贴。

3、不按时参加“三助”岗位考核的研究生,停发其7月份岗位津贴。

四、报送时间

1、纸版《“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工作考核表》(附件123)于74日当天8:30——16:00送到理化楼A201

2、未能在74日前完成考核上报的学生将影响7月份 “三助”岗位津贴发放,本学期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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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