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研究生同学:
根据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2014年工作安排,“唐敖庆化学奖学金”2014年评奖工作已经开始。
一、评审细则
“唐敖庆化学奖学金”是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为支持化学学科人才培养专门设立的。为了做好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章程》,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唐敖庆化学奖学金”在若干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中科院研究院(所)设立一定数量的奖学金名额。
第二条 “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管理。
第三条 “唐敖庆化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委任。
第四条 各参评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的“唐敖庆化学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的宣传、申报、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 申报“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的条件:
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精神;
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⑶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⑷在科学研究中有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突出;
⑸在专业理论方面有扎实的基础,在读期间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
第六条 “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第七条 候选人一旦确定,应在参评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材料提交。
第八条 申请“唐敖庆化学奖学金”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公布于众。
第九条 2013年9月20日,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将当年《“唐敖庆化学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以邮件形式寄发给各参评单位。
二、名额及奖金数额
1. 本年度“唐敖庆化学奖学金”参评单位共计19家,分别为: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科院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兰州大学、武汉大学、中科院化学研究所和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以上18个单位每单位评选2人;
吉林大学:评选6人。
2. 奖励名额:
本年度“唐敖庆化学奖学金”拟授研究生共42人
3. 奖金数额:
本年度“唐敖庆化学奖学金”奖金金额为10000元/人
三、申请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
1.“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纸版);
2.“唐敖庆化学奖学金”专家推荐信(纸版);
3. 成绩单和所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纸版);
4.“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以”申请表+姓名“命名。
5. 成果汇总表电子版,以“成果汇总表+姓名“命名。
申请表格见附件,申请人请于10月11日前将材料交到唐敖庆楼A201成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mdep@jlu.edu.cn,邮件请注明“唐敖庆奖学金+姓名“。
初步确定拟推荐人选后会组织答辩,每人可准备10分钟左右答辩ppt,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化学学院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