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现将化学学院2011-2012学年度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
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
(二)评奖评优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操作;
(二)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关细则;
化学学院评定细则:
本次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以论文为主,论文必须已经发表且发表日期应在2011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15日范围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接收或网络版无效,必须有正式页码、卷数及期刊名称,国家发明专利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专利相当于一篇sci(IF=1.0)。如果文章首页不能体现具体刊出时间的需提供当期杂志封面证明。
文章细分为3个档次,主要是按照单篇影响因子来划分:第一档≥6;6>第二档≥3;
第三档<3。文章以第一作者为主,本年级第一作者上报人数不满时才考虑第二作者及核心
期刊第一作者。
(三)一等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二等优秀奖学金评
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8月16-22日,化学学院开始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22日之前在籍
研究生同学都要求上交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上交到院研究生办公室理化楼
A212郭晔老师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
息系统
( http://gim.jlu.edu.cn/)信息发布栏下载。
8月22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8月22日前,化学学院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8月25-27日学院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为三天8月29日上报学校。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8月27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其评奖评优资格。
具体通知见校内通知:http://oa.jlu.edu.cn/cache/20128/show187303.html
申请人8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唐敖庆楼A区212)江老师处
1、《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纸版和电子版
2、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或专利证书复印件(需导师签字)
3、《申请人学术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chemdep@jlu.edu.cn中。
注意:1、电子版材料要求标注申请人姓名
2、由于评奖时间比较急,希望大家相互转告。如果本人不在长春,可委托老师或同学在规定时间内代为申报。
3、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填表、上交,逾期不再受理。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