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构建学院学业指导工作体系,充实学院学业指导工作力量,结合学院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实际情况,现面向全院公开选聘本科生学业兼职辅导员(以下简称“学业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化学学院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选聘计划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全院选聘学业兼职辅导员9人,并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调整岗位设置。
三、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原则上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德才兼备、作风正派,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4.具备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能够较好地处理兼职工作与学习科研的关系,保证兼职学业指导工作所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5.具备履行兼职辅导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岗位职责
1.开展学业指导。学业兼职辅导员应对所负责班级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学业指导和帮扶,做到精细指导、精心服务。应及时提醒班级学生紧跟学习进度,有计划的开展日常学习和期末复习。了解学生发展意愿,为有考研保研、出国出境、就业创业等发展需求的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2.塑造优良学风。引导本科学生树立正确学习思想,科学利用线上学习资源,合理规划未来发展方向,配合学院做好“师生双选会” “导师开放日”“科研初探训练营”“本硕思研汇”“‘职’为你规‘化’”等系列学业指导活动和就业指导活动的组织、宣传与动员工作。
3.开展学情分析。学业兼职辅导员应定期开展学业指导与学风建设相关的调查和研究,分析研判学生思想动态变化,及时汇报、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升学业指导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4.积极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其它学业指导与学风建设工作。
5.学业兼职辅导员不参与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
五、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岗位申报。有意愿且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按照选聘通知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学业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附件1)和《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学业兼职辅导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
(2)学生证;
(3)中共党员证明;(仅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模板见附件3)
(4)学生干部聘书或任职证明;
(5)奖项获奖证书;
(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2)-(7),电子版材料汇总为同一PDF文件。材料(1)-(7)按照“学号+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2363906716@qq.com,发送成功将收到回复;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唐敖庆楼A207室)王老师处。
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5日11:30。
2.资格审核。学院将于2021年7月6日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基本素质分析。学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7月6日前,采取四维考察评价法,了解掌握其学业水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学历层次等情况,形成对考生与岗位匹配度的初步意见,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并公布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人选。
4.综合能力测试。学院拟定于2021年7月9日下午,开展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能力测试包含以下两个环节:
(1)笔试环节。笔试环节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学业指导方面的基本能力;
(2)答辩环节。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配合PPT),重点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岗位认知及工作设想等,现场将根据答辩情况酌情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
5.确定拟聘人选。学院根据基本素质分析和综合能力测试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六、相关待遇
工作待遇按照《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学业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形式
学业兼职辅导员原则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每月进行1次考核,聘期一般为1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家辉
联系电话:15142968417
联系地址: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1: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学业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docx
附件2: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学业兼职辅导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
附件4: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学业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