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学院认定等工作环节,拟认定吴宏伟等14名同学为重点经济关注对象,李晓静等15名同学为一般经济关注对象,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9月27日-9月29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刘旭野

联系电话:0431-85168435

联系地址: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