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和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选树和表彰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及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和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化学学院全体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学院共评选10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 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 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心理素质优良、人际关系和谐。
(二)具体条件
1.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异,2022-2023学年专业排名位于前10%或获得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2)科研能力突出,曾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在化学及相关领域学术期刊(SCI、EI等检索收录)公开发表论文(第一单位为吉林大学),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人应为吉林大学)。针对曾用于参评并成功获评学院十佳大学生的相关成果,申报人不能重复使用。
2.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特殊专长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40%,但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针对曾用于参评并成功获评学院十佳大学生的相关成果,申报人不能重复使用。
(1)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具有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实际行动,或克服重大疾病、特殊困难,取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社会反响,在学生群体中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为学校争得荣誉;
(2)创新创业成果突出,曾独立或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获得本专业领域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创新创业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负责的创业项目在实践运行中取得突出业绩和良好社会效应;
(3)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特殊专长,代表学校、学院在主流赛事中取得重要奖项,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同学,请填写《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十佳大学生申报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本人成绩单及相应佐证材料。
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应保存在同一PDF文件中,于11月2日(本周四)中午12:00之前在指定链接中提交。
提交链接:https://f.wps.cn/g/xdlpjC1x/
(二)资格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报学生资格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学院评审
学院组建专项工作小组,通过现场答辩方式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申请人需自行准备PPT并进行3-5分钟的现场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名单
拟获奖学生名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院将予以相应奖励。
在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过程中,广大师生如对评选工作产生异议,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王家辉
联系电话:0431-85168435 15142968417(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wangjiahui@jlu.edu.cn
办公地址: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
附件2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