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本科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已经确定被保送到拟作毕业论文的学校或科研单位(必须要有相关的录取证明材料);
2、拟考取作毕业论文的学校或科研单位的研究生(必须有网上报名页面打印输出证明);
3、必须持有拟作毕业论文的学校或单位的《关于***同学到我单位开展毕业论文实践的函》(附件1);
4、学生和家长必须签署《知情书》(附件5);
5、学生须填写《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论文申请论述》(附件2)并签字,并在本院确定本科毕业论文挂靠导师,导师同意论文计划并评估可行性,填写《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论文内容可行性的评估论证》(附件3)并签字;
6、学生必须填写《吉林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论文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4),并经学生本人、校内毕业论文导师、校外毕业论文导师、校外毕业论文单位、化学学院教学秘书、化学学院辅导员、化学学院本科教学副院长、化学学院主管副书记签字盖章同意;
7、学生实际离校前应与辅导员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材料上交
1)学院教务办留存:《申请表》一份、《关于***同学到我单位开展毕业论文实践的函》一份、《知情书》一份、《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论文申请论述》一份、《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论文内容可行性的评估论证》一份、保送生相关录取证明材料(或拟考取生网上报名页面打印输出证明);
2)学院交教务处实践科:《申请表》一份;
3)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存:《知情书》一份、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校教字〔2020〕117号)、《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毕业论文的阶段性事项。
2、校外作毕业论文学生最晚必须于当年5月15日之前返校;
3、学生在校外做论文期间,须遵守所前往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学生前往校外进行毕业论文前,需本人前往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各项手续。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化学学院所有。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2023年11月1日
附件:本方案正文及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