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奖助学金的育人作用,激励学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服务社会、报效祖国,学院设立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奖学金。根据《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结合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奖学金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金额

  化学学院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特别是立志从事科学研究、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本科生。

  奖励金额每年共计5万元,每人奖励5000元。其中,当年被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录取的推免生或统考生可优先获得奖励。若当年奖励金额仍有剩余,则按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的常规流程进行评选。


二、奖励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2022-2023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包含必修课、限选课)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前15%;

  (1)请以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依据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情况为准。各位同学务必准确填写专业总人数及本人排名,填写错误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取消参评资格;

  (2)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定时各年级专业情况:

2020级、2021级:化学、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唐敖庆班;

2022级:化学类、唐敖庆班;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综合表现优异;

  6.参加国家、省、校各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或国家基金委“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训练项目者,项目导师书面推荐科研能力突出者,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

  7.同一评选年度内,院级社会奖学金不兼得。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化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中科院化学所奖学金)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电子版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请保存在同一PDF文件中,于5月26日(本周日)中午12:00之前在指定链接内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提交链接:https://f.wps.cn/g/ykdA1u3t/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报学生资格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3.学院评审。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通过材料评审方式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相关评审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4.公示名单。拟获奖学生名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院将予以相应奖励。



  评选过程中,广大师生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王家辉

  联系电话:0431-85168435  15142968417

  电子邮箱:wangjiahui@jlu.edu.cn

  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